任仲军等7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村庄规划严重滞后”问题
按照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实际,眉山市委、市政府于年4月12日印发了《眉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各县(区)政府也分别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市自然资源局下发文件《关于做好全市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眉市自然资〔〕15号),对编制工作、目标任务、编制主体、经费保障等提出了要求。明确各县(区)县人民政府要将村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同时确定20个村(眉山天府新区2个村,每个区县3个村)作为村规划示范村,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对每个示范村由市单列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并优先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类项目。
二、关于“规划体系较为混乱”问题
《眉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中已明确提出要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衔接,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确保全域空间得到合理有序利用。
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县(区)编制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村域空间布局,充分融合环保、农业农村、林业、住建等部门意见,强化规划对村域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各农村居民点等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统筹和建设管控要求。
三、关于“规划设计编制经费预算不足”问题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战略规划,制定了奖补政策,印发了《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村规划编制奖补方案的通知》(眉市自然资〔〕99号),每年预算安排乡村振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激励奖补贯标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对明确符合编制要求的村庄规划可获得1万元/村的市财政奖补支持,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不同县(区)、不同发展阶段的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前,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分别有1个乡镇纳入了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的试点范围。
四、关于“规划执行力不够”问题
市级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各类规划编制的政策、技术、业务指导和审查。
截至目前,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已编制完成《眉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厅要求正在制定8大优势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方案,并着手编制眉山市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规划。市自然资源局已启动编制村庄数量个,其中,已批复20个,已完成初步成果38个,正在编制初步方案66个。不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自年以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立项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规模约亩,目前已验收项目52个,获得城镇建新可用指标约亩。年经大力争取,下达我市亩挂钩计划,完全能满足项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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