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眉山市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措施,增强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意识,降低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办、四川鸿进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工伤预防主题宣传活动于年9月9日开始。目前已于4月26日进行丹棱县工伤预防线上宣传,开启“工伤预防走进丹棱县”宣传活动,在丹棱县5家重点企业的进行了工伤预防的专题培训。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预防
(重点行业和特殊工种工伤预防)
NO.1
建筑行业
安全帽要戴好,保安全要靠它;工程机械处处险,安全操作是第一;拆装支架要合规,一旦坍塌非小事;用电安全时时记,一机一闸防触电;塔吊下方风险高,安全牢记走通道;安全三宝佩戴好,一帽一带一张网。
NO.2
化工行业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火灾和有毒气体液体泄漏是化工行业的常伴风险,职工要熟悉化学品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NO.3
物流行业
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装载。注意自我防护,驾驶人员要做到在出行前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缺陷和故障,物流园区内的工人应当穿上反光背心。
NO.4
机械加工行业
员工在上岗操作前要经过培训和考核,操作特种设备的要持证上岗;在切割、打磨过程中必须佩带护目眼镜,防止碎屑飞溅入眼;操作车床时禁止带手套,避免金属丝挂入手套;正确摆放物料,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检查机床、工作台、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班组长或设备员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限位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NO.5
职业病检查防范
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合理组织、安排劳动过程,建立、健全劳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对职业接触人群开展普查、筛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防制对策。
NO.6
用电安全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头以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若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和用干燥木棍、干燥竹竿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
NO.7
临边作业安全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做好工伤预防,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好家;做好工伤预防,情系你我他;做好工伤预防,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利民、利企、利国。工伤事故处理方式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问: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可以算作工伤吗?
答:算,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认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1、立即报警。
2、立即告知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人事部门能及时进行工伤上报和工伤备案等工作。
二、工伤后,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吗?问
小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于送医及时,小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基本恢复健康出院。回公司后,领导对小李说:“你这段时间的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公司都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医院诊断、门诊手册等申报材料交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下周去办理。”
但小李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他可以用医疗保险对治疗期间的花费再次进行报销吗?
答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后,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报销。而已经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因此,小李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支付住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不能再次由医疗保险来支付。也就是说,小李不能同时申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享受工伤保险是职工的基本权力。
三、外地发生工伤,可否不在协议机构治疗?问
小罗在外地出差时发生工伤,由于伤情未完全稳定,小罗只能在受伤地继续治疗,该治疗机构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那么,小罗在该医疗机构的工伤治疗费用可否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7号)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病情危急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在统筹区域以外发生工伤的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凡未在统筹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并待病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根据这一规定,第一,要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因病情危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近救治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二,未在统筹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的工伤职工,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回统筹地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对于“病情稳定”,主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意见确定。一般而言,如果转院过程不会影响工伤人员伤情的,就可以转院。
END
来源: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编辑:徐燕平审核:宿琴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