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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宗农村闲置资产履约保险生效

3月4日,全省首宗农村闲置资产履约保证保险在眉山市签约生效,这一四川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模式,将为我省农村闲置资产处置变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供重要支撑。

农村闲置资产履约保证保险,由成都农交所眉山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眉山市中心支公司共同首创推出,由资产受让人持成都农交所眉山公司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在保险公司购买闲置资产履约保证保险。

全省首宗签约生效案例为,2月24日,受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中隆社区委托,成都农交所眉山所对原天宫村村委会办公楼进行挂牌流转,流转期限10年,成交价2万元/年,按要求需缴纳风险保证金2万元。受让人持农交所“交易鉴证书”,仅需以年租金5%的费率缴纳风险保证金元/年,既达到了与缴纳风险保证金的相同权益,又保障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将剩余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农村闲置资产履约保证保险的诞生,对盘活利用全省农村闲置资产有着重要意义。首先,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能。以眉山为例,目前全市共有集体闲置资产约宗,流转规模约.5万元,惠及61个街(镇)、村(社)组织。这些集体闲置资产通过农交所平台盘活利用,全面引入社会资本,加速了农村闲置资产的处置变现,拓宽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来源。

另外,保险可减轻受让方资金压力。受让方只需按年缴纳较低的保险费用,即可获得缴纳保证金相同的权益,让受让方能将更多资金投入下一步生产经营,还能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最后,还可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在以往实践中,履约风险保证金一般存放于当地集体账户,但由于闲置资产的出让时间一般较长,这部分资金往往沉淀在资金池里,存在被挪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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