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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丹棱县及乡(镇)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5个乡(镇)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人,增长4.84%,年平均增长率为0.47%。图1-1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全县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9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6人减少0.27人。三、乡(镇)常住人口5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有1个,在1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1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乡(镇)依次是齐乐镇、仁美镇、杨场镇,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84.53%。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02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5个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人,占49.50%;女性人口为人,占50.5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67上升为98.01。图2-1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2-2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5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以下的乡(镇)有1个,在以上的乡(镇)有4个。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03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5个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人,占13.61%;15—59岁人口为人,占61.97%;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4.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9.51%。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5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3个百分点。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5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4个。5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04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5个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年提高至8.8年。三、文盲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4]由3.46%下降为2.90%,下降0.56个百分点。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05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一、城乡[2]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42.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57.24%。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96个百分点。图5-1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人,省内流动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91%;其中,省内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90%;跨省流入人口增加人,增长.45%。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END
来源:丹棱县统计局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彭蓓雨审核:宿琴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