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任命刘海为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任命:郑高庆为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巍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廖敏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敏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罗卫平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马熙湘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周文彬为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俞红梅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熊英的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毕旭齐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王敏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周文彬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决定接受张力辞去眉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点亮“赞”和“在看”,让更多人看到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