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丹棱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志伟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杨志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万元;判处宋世平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万元;判处庄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万元;对本案其他4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至此,这起涉案金额高、涉案人员多、分布范围广、安全隐患大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四川省、眉山市政法机关的精心组织、通力配合下成功完成侦查、批捕起诉和审理宣判。
16名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据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辉介绍,年7月以来,杨志伟等人在成都非法设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注册成立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全国各地设立以“鑫圆”、“共享”为冠字头的近家空壳关联公司。
实际上,杨志伟只是一名普通商人,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浙江从事建筑和餐饮行业。为达到不法目的,杨志伟冒充“中联影视有限公司总裁”等进行虚假宣传,并在全国多地举办演唱会、论坛,先后设立建材、农业、矿业、传媒等28条虚假产业链,打着“国家平台”“共享经济”等幌子,谎称投入11.7%的资金可获得8.倍高额回报,通过鑫圆共享商城网络平台,大肆拉人头入会,层层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
短短一年多时间,会员遍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马来西亚、菲律宾、柬埔寨等8个国家,会员总数高达23万余人,涉案金额亿元人民币。
该团伙中的庄健是一名网络传销“资深人士”。庄健自称发现“云联惠”(传销组织)资金有断裂的风险,他花了10多万元,请一名数学家算出一个所谓“永不崩盘”的莫比乌斯环式无限循环模式。最初,庄健带着这项“研究成果”找到“云联惠”头目黄明,要求以技术入股,但遭到黄明拒绝,随后他找到杨志伟并与其合作。
宣判现场工商管理专业出身的斯孝是“鑫圆系铁三角”中的重要管理人员,他在网络公司从业多年,深谙P2P网络技术以及网络平台搭建,声称“这样的模式只要能在短时间内做到万人以上,政府就不会打击”。
经查,“鑫圆系”骨干成员全是网络传销“老手”,其中不乏参与过“五行币”“万家购物”的人员。这些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归案后仍辩称从事的是共享经济。
年1月22日,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统一部署,专案组调集余名警力兵分两路快速出击,在成都、眉山多点同时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查封该犯罪组织经营地点9个,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包括“鑫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伟在内的主要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前期通过6个月的侦查,我们锁定了以杨志伟为首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决定对他们进行秘密抓捕。
凌晨2点,我们的警力就潜伏在了他们住宿地周围。凌晨4点,全部抓捕到位。”据眉山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其中一名嫌疑人藏有枪支,抓捕小组专门制定了特别抓捕方案,待其他15成员抓捕完成后,才对这名嫌疑人采取行动。最终,4名特警在该嫌疑人住处的楼下停车场将其抓获,当场没有发现枪支。经过审讯,办案民警在他亲戚家找到了私藏的枪支。
当天上午8点,警方对藏匿于三栋大厦的另外余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控制,甄别审查后,对84名主要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两个半月审查案卷份
年春节前夕,眉山市公安局向眉山市检察院通报了杨志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眉山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团队办理该案。专案团队5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书记员克服办案困难,主动放弃探亲休假、坚守岗位,审查言词证据几百份,发出证据指引上百条,指导侦查人员梳理涉案书证上千份。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先后召开案件研究会3次,就证据标准、取证程序、办案节奏、报捕人员范围达成共识。针对侦查机关办案中取证不规范的问题,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在抓捕环节结束后,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取证。历经26天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眉山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9条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对市公安局未提请批准逮捕的4名关键人员依法进行追捕。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眉山市检察院指定丹棱县检察院办理该案。同时决定由熟悉经济犯罪、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眉山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庞云鹏对该案进行全程指导。“这个网络传销案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