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丹棱法院丹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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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丹棱县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某某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吉担任审判长,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省农行、县纪委、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7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年期间,被告人宋某某在明知某公司提供的贷款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同时存在抵押物价值高估的情况下,违规与该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及9笔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年至年,被告人宋某某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丹棱县支行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商铺出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33万元。
庭审中,丹棱法院严格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围绕相关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庭审全程重点突出、公开公正、程序规范,让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庭审最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地感受碰触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了反面典型的警醒、震慑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廉洁意识。
原标题:《丹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国农业银行丹棱县支行原行长宋某某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