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叶荷)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丹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元。
年6月30日不满65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年7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共增加5元;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共增加7元;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月基础养老金共增加10元。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80周岁的,从年满次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3元。
在今年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情况下,此次调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居民的关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6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老年居民的关心和重视。预计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县2.6万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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