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张场人民法庭现场办公的公告
本院张场人民法庭经修缮维护,现重新投入使用。自年3月1日起,属丹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原、被告有任意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丹棱县张场镇、仁美镇的,由张场人民法庭负责立案并审理;也可由丹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张场人民法庭审理。
特此公告
立案咨询电话
丹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张场人民法庭:-
年2月28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6914.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