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丹棱县人社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公招考试工作中提出“明、实、准、稳”四字诀,倡导诚信考试,杜绝舞弊行为,健康有序开展公招考试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分工“明”。成立人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公招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全程监督公招考试开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在公招考试前,监考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等必须参加考务培训,确保每个人明确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职责。
二是加强宣传抓得“实”。在笔试、面试、体检前,通过展板、广播、现场宣读等方式告知考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场按高考标准布置,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现场规章制度。严肃考场纪律,考生入场均需通过金属探测仪的扫描,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室,加强宣传力度,抓实违纪违规处理。
三是操作规范落实“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考试方案。公招考试前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人事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熟悉操作规程。笔试题和面试题实行委托专业机构命题,专人护送保管,确保试题安全。面试中采取“两隔离、六抽签”制度,保证公正性。年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中,名考生参加笔试考试,74名考生参加面试,均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监督有力进行“稳”。县人社局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检查,着力防止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现象发生,人事考试工作自始至终邀请县纪委监委、社会人士、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在考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保密、公务回避等制度。为事业单位选才、用才提供了有力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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